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森林防火戒严令
为了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湖北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特发布森林防火戒严令。
一、全区所有山林地段为森林防火戒严区。
二、全年均为森林防火期。本年度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重点防火戒严期。
三、全区所辖管理站、国有林场、行政村、景区的主要路口都要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卡,对进山人员进行严格检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山。违者,检查人员有权制止。不听劝阻的,交由森林公安机关依法严惩。
四、在上坟祭祖活动中,严禁烧纸、点蜡烛、燃放鞭炮。违者依法严惩。
五、严禁在森林防火戒严区内吸烟、烧火取暖、做饭、烧田埂地边杂草、炼山,严禁野外用火。违者,依法严惩。
六、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所有公民都应服从管理局和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指挥和调遣,无条件地履行扑救森林火灾的义务。不服从指挥者,当地政府可以强制执行。
七、发生森林火灾时,管理局和森林防火机构有权优先使用交通、通讯工具和其他扑火物资组织扑救。必要时,可强制征用。
八、凡在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发生森林火灾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令。
2014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