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及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申报的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
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启动"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编制及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申报的预通知》,为有序组织实施"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尽快编制形成我省项目储备库和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请你们抓紧做好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前期,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十四五"时期文化保 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见附件1),该《实施方案》尚未正式印发,但主要内容已经
确定,请各地严格对照进行项目谋划。
二、请你们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抓紧按要求(见附件2)提出建议纳入"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清单(见附件3),请于12月25日前报送我委社会处。未列入项目储备库的项目不得申请中央投资。
三、请你们结合需要与可能,抓紧梳理前期工作成熟、2021年底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提出2021年文化保护传 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见附件4),请于
12月4日前将项目建议方案表盖章后反馈我处,同时电子版传至社会处邮箱(shc87233093@163.com),并推送至国家重
大建设项目库。
四、项目谋划过程中,请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紧密联系、充分沟通、协同合作,准确掌握相关领域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按要求确定建设内容、规模等。
特此通知。
联系人:
省发改委社会处
省文旅厅资源开发处
省文旅厅文物保护与考古处
省林业局自然保护地处
铉甲菊027-87319908郑爱民027-68892357张君027-68892384
程恩华027-87698162
附件:1."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
案(送审稿)
2."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储备申
报要求
3."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
备库清单
4.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湖 北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
2020年1月23日
附件1
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
(送审稿)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有效扩大强大国内市场为主线,以推动文化和旅游融合提升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准确把握好事业与产业、政府与市场、中央与地方、尽力而为和量力而行的关系,充分发挥文化旅游在保障基本文化权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扩大国内需求、更好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基本原则
(一)突出重点领域。聚焦文化强国、扩大内需、文化安全,以及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国家级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跨区域跨流域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等大
事急事难事,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县城城镇化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关键带动作用,努力打造标志性文旅项目。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文化旅游融合与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针对性提升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水平,强化抢救性、系统性、原真性保护;加强文化安全设施建设,补足基层、基础、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短板;提升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推动旅游业多领域、多业态、多层次发展。
(三)区分事权财权。清晰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公共服务范畴,严格依照相关政策法规中明确的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划分标准,加大中央财政事权事项的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在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中突出强调地方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央投资"四两拨千斤""投资带机制"的重要作用。
(四)合理控制规模。兼顾需要和可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合理确定投资建设规模,一方面立足项目实际功能,打造价值突出、效益优良、影响力强、显示度高的重点项目,避免点多面广、"撒胡椒面";另一方面立足中央投资规模,结合地方财力,在部分领域设置必要支持限额,避免铺张浪费、大拆大建。
(五)强化监督监管。完善中央和地方部门合作机制,加
强联合督促和动态检查,落实法定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加强绩效管理,确保中央资金拨付及时到位、使用合法合规、管理透明规范。用好重大建设项目库和在线监测子模块,利用大数据开展分析研判和项目调度,确保库内信息及时更新、完整准确。
三、总体目标
通过组织实施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到2025年,全国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文化旅游融合程度显著加深,扩大内需和促进消费能力不断增强,中华文化标识的传播度和影响力进一步彰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明显提 升。
一-国家文化公园方面。大运河、长城、长征、黄河等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基本完成,打造形成一批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相关重要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利用,一批重大标志性项目综合效益有效发挥,承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水平显著提高。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方面。一大批价值突出、代表性强的国家级石窟寺遗址等遗产资源保护水平和数字化展示水平明显提升,遗址遗迹富集的重点地区考古机构文物发掘、
存储、研究能力进一步增强。
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方面。各类自然遗产地保护设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健全,科普宣教功能进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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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初步建成,群众绿色共享空间不断拓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方面。重点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显著改善,智能化水平明显提升,旅游富民功能进一步发挥,培育形成一批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一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文化补短板方面。国家重大公共文化和文物保护设施扎实推进,经济社会综合效益充分发挥,重点地区广电公共服务智慧化水平显著提高。
四、建设任务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 精神,立足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围绕具有突出意义、重要影响、重大主题的文物和文化资源,主要支持长城、大运河、长征、黄河以及国家明确的其他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着力打造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着力彰显中华文化重要标志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博物馆、纪念馆:包括场馆新建改扩建和装修改造,配套
停车场、广场及相关服务设施,必要的周边环境整治等。
重要遗址遗迹:包括文物保护管理设施、风貌改善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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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绿化,标识系统、保护展示空间、游客管理服务中心, 配套的水电热气设施、垃圾收集中转设施、防灾减灾设施,旅游厕所、生态停车场,必要的外围连接路和内部参观步道等。
郊野公园等绿色生态空间:包括必要的游客流量监测调控和监管设施,垃圾污水收集、防灾减灾和预警设施,应急救援设施,游步道、自行车道等慢行系统,旅游厕所,游客解说教
育设施,必要的环境整治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综合性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以及必要 的配套停车场、库房、辅助用房和环境整治等,具备综合展示利用功能,包括传统表演艺术类的展演剧场、排练厅等,传统手工技艺类的生产传习用房、技艺展示厅等,传统民俗活动类的室外展演活动场地、小型室内展示空间等,以及相关的辅助
用房或库房等。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街区:包括公有历史建筑修缮、抗震加固、数字化展示利用设施,历史文化街区环境整治,重要节点空间或传统街巷沿街立面和路面的整治改造,配套便民公共服务设施、生态停车场,游步道等慢行系统,旅游厕所,水电热气设施、通信照明设施、垃圾收集中转设施、消防安防设施,必要的历史水系整治和环境绿化等。
文化旅游复合廊道:包括示范段内遗产点和景区(点)设施间的连接路、自行车道、风景道、游客驿站建设,完善道路指示和国家文化公园形象标识,水电热气改造,垃圾收集中转
设施、旅游厕所,防灾减灾设施,以及必要的环境整治等。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石窟寺遗址等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提升国家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等考古保障能力,重点解决当前各类文化遗产资源保护碎片化、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导致的项目利用率低下、重点地区考古机构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1、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主要支持国家文化公园未覆盖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包括重要石窟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含挂牌单位和立项单位)和世界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设施建设,着力提升重点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管理设施和环境整治:包括文物保护围栏围墙、界碑界桩文物风貌改善、文物库房,重要历史遗存周边必要的环境整治、绿化等。
展示利用设施:包括数字化标识系统、智能展示系统、保护展示棚厅等。
配套服务设施:包括游客管理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外围连接路、内部参观步道、垃圾收集中转设施和公厕、防灾减灾设施等,对于抢救性保护的项目,可支持急需的防灾减灾设施、环卫设施,以及简易巡护步道等临时性基础设施,以及给
排水设施和管线、电力设施、供热及燃气设施和管道建设及改造等。
2、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主要支持考古任务繁重、发掘文物标本数量较多的重点地区考古机构标本库房建设,提升重要遗址遗迹考古能力和设施条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基础设施:包括考古机构标本库房新建改扩建,给排水设
施和管线、电力设施造、供热及燃气设施和管道建设及改造等。
配套设施和环境整治:包括消防安防设施、配套生态厕所、
外部周边绿化和土地平整,垃圾污水收集设施等。
(三)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突出国家公园的公益属性,加强国家公园和国家级自然公园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的系统保护,着力解决当前保护监测设施滞后、科教展示能力不强、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加快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1、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主要支持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生态保护监测能力,完善宣教、救援、游憩等公共服务 设施建设,为提升统一管理和服务效能提供良好基础条件。主
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管理设施:包括重要生态系统、重要物种、自然遗迹、地质遗迹现场保护设施及监测系统,相关文化遗产、社区民俗
保护设施,国家公园大门、门禁系统、公园围栏、界桩界碑、
检查哨卡、防护围栏、围网等设施。
配套基础设施:包括必要的巡护道路,环卫设施,供水供电设施,生态厕所,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卫生救护设施及站
点等。
科普宣教设施:包括访客中心、陈列馆、科普馆、传统文化体验馆、宣教长廊等展示设施,自然教育课堂、室外科普展示、科普信息站、标识系统等,游客解说教育设施,必要的生
态体验步道等。
2、重点国家级自然遗产地。主要支持重点国家自然保护区和国家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公共服务、生态服务等相关设
施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保护管理设施:包括界碑界桩、围栏(网)、标识标牌等勘界立标设施等,应急救援、防灾减灾、卫生救护设施及站点
等。
生态服务设施:包括必要的科普教育及资源展示设施、标识标牌、宣传栏、园区到交通干线的连接路、内部道路、步行道、垃圾污水中转收集设施、供水供电设施、必要的生态厕所
和停车场。
(四)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旅游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
密结合大众旅游消费多元化、品质化、特色化特征,落实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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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战略和重点地区旅游规划明确的旅游发展任务,推动重点旅游目的地基础设施提质升级,促进脱贫县乡村旅游、红色旅游等特色旅游业态发展,着重解决我国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同质化单一化等突出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旅游业疫后加快复苏和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1、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重点地区旅游规划组织实施,聚焦文化旅游重大任务,着力培育世界级旅游景区和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智慧管理设施:包括景区智能流量监测、动态展示系统及
配套设施,智能监控和安防消防、应急救援设施等。
游客服务设施:包括旅游咨询中心、游客集散中心、分布式旅游咨询和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及智能化改造,观景平台、游 客驿站等分布式游览休憩设施、供水供电设施改造提升和直饮
水设施等。
旅游交通设施:包括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点)间短距离的连接路改建扩能,景区内道路、自行车道、步道等慢行系统,
道路和景区内标志标识系统等。
旅游停车场:包括配套智慧停车场(含汽车充电设施)新
建,原有配套停车场智能化改造、加装汽车充电设施等。
2、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重点围绕脱贫县范围,依托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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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重点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等当地特色文化旅游资源,主要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引导发展特色旅游业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力乡村振兴。主要建设内容
包括:
游客服务设施:包括区域性游客集散和服务咨询中心,旅游应急救援中心和配套设施,乡村旅游重点村内必要的环境整
治等。
旅游交通设施:包括交通干线与旅游景区(点)间短距离
的连接路,乡村旅游步道硬化亮化,道路指示标识系统等。
旅游停车场:包括乡村旅游重点村生态停车场,景区周边兼具旅游和居民服务功能的公共停车场,以及必要的智慧停车 设施。
旅游厕所:包括乡村旅游重点村内旅游厕所,景区周边兼
具旅游和居民服务功能的固定公共厕所等。
(五)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文化补短板。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和维护国家化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进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公共文化和文物保护中央本级项目建设,加强公共文化
保障,巩固基层文化阵地。
1、重大文化设施。主要支持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公共文化和文物保护中央本级项目建设。具体建设内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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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智慧广电固边。主要支持边境地区智慧广电设施建设,拓展广电网络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发布和应急能力,巩固文化边防。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全媒体服务平台、边防部队专用文化信息服务平台、边境地区传输网络改造。
3、"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主要支持"三区三州”市级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产品供给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广电媒体融合发展能力。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市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数字化、高清化的采编播设备、译制设备及新媒体设备,搭建制播云平台和媒资系统。
五、项目筛选标准
在项目遴选过程中,优先考虑符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求,以及太行山旅游业发展、东北地区全域旅游发展、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中央明确的重大旅游发展任务相关的项目,并积极向脱贫县、"三区三州"、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等重点地区倾斜。项目储备库实施动态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入库项目执行情况的评估督导,根据实际及时对入库项目进行调整。对实施条件发生变化无法继续推进或建设内容明显偏离原计划、地方已经完成建设或不再需要中央资金支持的项目,按照统一要求退出项目储备库。除特别说明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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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外,"十三五"时期已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的项
目,原则上不再纳入"十四五"时期支持范围。
(一)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原则上应位于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区和主题展示区内,辐射文旅融合区和传统利用区,需列入相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保护规划,属于能够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价值内涵的标志性工程。涉及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须列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中央城市工作会议要求划定的历史文化街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相关名录中,且应能够兼顾其他不同级别和类型的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需要。具体区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重点项目需体现国家文化公园核心价值内涵,依托资源具有突出的文化典型性和整体代表性,有利于体现中国形象和彰显文化自信,有利于当地文化旅游及相关业态深度融合,能够发挥较强的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涉及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省份原则上每省(含兵团)每类国家文化公园不超过2个重点项目,计划单列市每类国家文化公园不超过1个重点项目。
一般项目为重点项目之外的项目,能够充分体现地方文化特色或行业特点,发挥良好的品牌效应,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xx个国家文化公园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
1、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项目需在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名录中具有突出的文物保护、爱国主义、优秀文化、科学普及价值。
优先支持石窟寺遗址保护利用设施项目。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xx个全国重点文保单位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2、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项目需位于遗址遗迹富集、考古任务较重的省份,能够为周边地区考古文物存放、研究等提供便利的服务条件。每个省份不超过1个项目。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xx个考古标本库房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三)国家公园及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项目。
1、国家公园:需在国家明确的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名录中,属于国家公园建设过程中必需的建设项目,以县级国家公园管理机构为申报单位,具体分为保护管理设施、配套基础
设施、科普宣教设施三类。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xx个国家公园试点项目先期纳入项目储备库。实施期间新设立的国家公园项目,另行按程序补充纳入项目储备库。
2、重点国家级自然遗产地:项目需在国家森林公园、国家
湿地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海洋公园、国家沙漠公园、国家自然保护区和世界自然遗产(含世界文化自然双遗产)名录 中,具有较高生态、科普教育价值,能够发挥重要的生态屏障作用。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
xx个国家重要自然遗产地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四)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项目。
1、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需在4A级以上景区、国家级度假区、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创建名录中,符合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跨区域旅游发展规划的任务要求,拥有良好资源环境禀赋、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且经营业绩突出、社会效益明显,能够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要辐射带动作用。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创建项目另行制定建设方案。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xx个重大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2、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项目需位于脱贫县(原国家级贫困县)范围内,能够带动当地贫困人群脱贫致富,产生较好经济社会效益。优先考虑拥有乡村旅游重点村、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的贫困县,并重点支持"三区三州"地区项目。
经地方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和地方复核公示,共计
xx个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
(五)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和重点地区文化补短板。
1、重大文化设施:项目需是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重大公
共文化和文物保护中央本级项目。
2、智慧广电固边:项目需位于198个边境县(含边境团场)范围内,优先考虑对高质量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综合信息服务和社会服务需求比较迫切,对维护边疆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的边疆一线特别是边疆少数民族地区。
3、"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项目需位于"三区三 州"24个市(地、州)范围内,优先考虑广播电视播出任务重、公共服务水平薄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地区。
六、资金来源及支持标准
(一)资金安排。
1、中央本级项目:中央本级项目的责任主体是中央有关部门或委托的团体、事业单位等,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必要的审批程序,按照正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概算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足额安排。
实现国家垂直管理的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项目,重大
公共文化、文物保护中央本级项目,属于中央事权。
2、地方项目:地方项目的责任主体是地方人民政府,履行项目有关审批程序,会同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国家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财力状况和各地差异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原则上东、中、西部地区(含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分别享受中、西部待遇的地区)项目分别按照不超过核定总投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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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0%和80%予以安排。其中,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南疆四地州项目按照核定总投资予以足额安排。此外,对于未实现国家垂直管理的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项目,为突出项目公益性和中央支出责任,在实现国家垂直管理前,中央预算内投 资按照项目总投资80%予以安排。
(二)地方项目补助限额。
地方项目在上述支持比例基础上,进一步设置中央投资支持限额。其中,考虑到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可根据实际确定较大建设规模,为进一步凸显地方积极性、落实属地责任,同时兼顾中央财力限制、确保公平分配,直接限定单个项目中央预算 内投资最高支持额度;其他部分领域依据自身特点,为合理控制项目建设总规模,通过设置单个项目总投资支持限额,间接限定单个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最高支持额度。具体设置支持限
额的领域如下。
项目类型 | 总投资 支持限 额(万 元) | 中央投资最高支持额度(万元) | ||||
东部 政策 地区 | 中部 政策地区 | 西部政策地区 | 西藏、四省涉藏州县和南疆四地州 | |||
国家文化公园等重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 | ||||||
国家文化公园 | 重点项目 | 8000 | 8000 | 8000 | 8000 | |
其他项目 | 2000 | 2000 | 2000 | 2000 | ||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 2000 | 600 | 1200 | 1600 | 2000 | |
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 | 3000 | 900 | 1800 | 2400 | 3000 | |
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产保护展示设施建设 | ||||||
未实现国家垂 直管理的 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项目 | 保护管理设施项目 | 20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配套基础设施项目 | 1000 | 800 | 800 | 800 | 800 | |
科普宣教设施项目 | 2000 | 1600 | 1600 | 1600 | 1600 |
重点国家级自然遗产地 | 1500 | 450 | 900 | 1200 | 1500 |
重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 | |||||
重大旅游基础设施 | 4000 | 1200 | 2000 | 3200 | 4000 |
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 | 1500 | 450 | 900 | 1200 | 1500 |
重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文化补短板 | |||||
智慧广电固边 | 1500 | 1200 | 1500 | ||
"三区三州"市级广电融合提升 | 1000 | 600 | 800 | 000 |
七、资金下达和配套机制
(一)下达方式。根据《政府投资条例》,文化保护传承 利用工程项目原则上采取直接投资方式按项目下达,投资年度
计划列出每一个项目的名称、建设内容、安排的中央投资等。
(二)配套机制。为切实发挥中央投资效益,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审核时,应要求各地明确相关机制安排并附说明材料,确保项目建成后有明确的管理运营主体,落实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具有有效的设施设备管护机制,能够发挥就业带动、创业增收等辐射功能等。不能确保中央投资项目建成后有效管理运营并发挥应有功能的项目不得申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各地发展改革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强化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岗到人。要加强 协作配合,建立有效的规划协调机制,依法保障设施用地。要及时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推进本地文化旅游融合提升工作的思路、规划和措施,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
把相关项目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事项,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考核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完善要素投入长效机制。各级政府要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好地方配套建设资金。要突出省、市两级政府配套资金支付责任。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文化旅游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探索创新多元投入机制。项目建设要注重生态保护,遵循绿色、低碳、环保原则,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建设标准。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项目建设从业人员素质,切实保障工程质量。
(三)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监督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应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要严格督促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加强施工现场质量监督检查和审计等工作。对已完工项目,要督促项目单位及时委托第三方按照相关建设标准和 规范进行验收,于每年底汇总年度完工项目验收结果,及时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行业主管部门将择机组织检查和评估。
附件2
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申报要求
项目类型 | 涉及的市州 | 项目名称范例 | 行业主管部门 |
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 北段) | 我省长征文化遗产资源主要分布7市州(十堰、孝感、荆州、黄冈、咸宁、随州、恩施)12县市(红安、麻城、 英山、大悟、随县、崇阳、郧西、宣恩、咸丰、来凤、建始、洪湖) | xx(地名)x(国家文化公园类别)xx(内容)项目,如"贵州省遵义市长征博物馆" | 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
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 直接以文保单位名称为项目名称,如"莫高窟"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
重点地区考古标本库房 | xx(省名)考古标本库房项目,如"湖南省考古标本库房项目"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
国家公园(含体制试点) | 只涉及神农架林区,县级国家公园管理机构可申报保护管理设施、配套基础设施、科普宣教设施3类项目,每类不超过1项。 | x(地名)xx国家公园(体制试点)xx(内容)项目,如"吉林省汪清县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保护管理设施项目" | 省林业局 |
重点国家级自然遗产地 | 直接以自然遗产地名称为项目名称,如"七仙岭国家森林公园" | 省林业局 | |
重大旅游基础设施 | xx(景区度假区名称)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如“承德避暑山庄旅游基础设施项目"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
重点地区旅游补短板 | xx(县名)旅游补短板项目,如"田东县旅游补短板项目" | 省文化和旅游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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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x×市(州)“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清单
单
重要 性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已下达投资 | 累计完 成投资 | 本次申 请投资计划 | 年度建设内容 | 项目(法 人)单位 及项目 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 接责任单位 及监管责任人 | 备注 |
合计(××个) | ×× | ××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 请填写:产权单位及性质、运营主体及性质。 | ||||||||||
(一)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建设项目 | ×× | ×× |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投资 其它投资 | ||||||||||||||
三)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地项目 | ×× | ××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 |||||||||||
(四)重大旅游基地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补短板建设项目 | ×× | ×× |
附件4
x×市(州)2021年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建议方案表
单位:万元
重要性序 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性质 | 建设规模 | 开工 年份 | 建成 年份 | 投资类别 | 总投资 | 己下达投资 | 累计完 成投资 | 本次申 请投资计划 | 年度建设内容 | 项目(法 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 日常监管直 接责任单位 及监管责任 人 | 备注 |
合计(××个) | ×× | ××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投资其它投资 | 请填写:产权单位及性质、运营主体及性质。 | ||||||||||
一)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项目 | ||||||||||||||
(二)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建设项目 | X× | XX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投资 其它投资 | |||||||||||
《三》国家公园等重要自然遗 地项目 | Xx | ×X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投资 其它投资 | |||||||||||
四)重大旅游基地设施建设和重点地区补短板建设项目 | ×× | ×× | 合计 中央预算内投资 地方投资 其它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