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制定和完善自然保护管理措施,检查和指导站、所的保护管理、林政执法和生物监测等工作;
4.配合森林公安分局抓好区内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5.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保护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通报保护工作情况,收集、整理生物监测资料;
8.协助站、所和配合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重大案件;
9.负责站、所的经费和资产管理;
10.配合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