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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保护科

来源: 时间:2015-05-27

 

主要职责:
   1.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自然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

3.制定和完善自然保护管理措施,检查和指导站、所的保护管理、林政执法和生物监测等工作;

4.配合森林公安分局抓好区内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

5.负责林政管理工作;

6.负责基层保护管理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考核工作;

7.通报保护工作情况,收集、整理生物监测资料;

8.协助站、所和配合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重大案件;

9.负责站、所的经费和资产管理;

10.配合其他工作。